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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4年职工医药费的通知
2014-12-18 09:25   审核人:

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医疗费报销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工师人发〔20105号)文件精神,自20141222日起启动职工医药费报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一)报销人员范围

1. 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2. 经学校批准的内部退休人员;

3. 学校退休人员。

201411-20141231日期间去世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可由家属代理进行报销。

(二)报销险种范围

应符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定条件,其中已联网刷卡结算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未刷卡结算部分,进行全额垫付申报。

二、报销金额及粘贴规范

详见附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医疗保险服务手册V1.1》。特别提醒:

1. 符合二次报销范围的,请提前计算好医保支付金额,以备核对。

2. 符合全额垫付报销范围的单据,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 本次报销启用新版报销单据(见附件一),方便大家下载打印。老版报销单据同时有效。

       三、报销时间及地点

日期

时间

部门

2014年12月22日

8:30-11:15

机械学院、经管学院、职教学院、职研院

2014年12月22日

13:45-16:30

自动化学院、电子学院、工程实训中心、社科部

2014年12月23日

8:30-11:15

汽车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体育部

2014年12月23日

13:45-16:30

信息学院、艺术学院、图书馆、后勤处

2014年12月24日

8:30-11:15

机关及其他部门

2014年12月24日

13:45-16:30

退休泰山里、先登里片区

2014年12月25日

8:30-11:15

退休80住5片、云山里片区

2014年12月25日

13:45-16:30

退休混合一片、混合二片片区

2014年12月26日

8:30-11:15

退休混合三片、混合四片片区

2014年12月26日

13:45-16:30

退休华江里片区及退休异地人员

报销地点:工会新教工之家一楼(从侧门进入)。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社保科联系。

联系人:安素朝,联系电话:2819 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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