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总工会津工通【2017】6号文件精神和天津市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我校推荐评选2016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的通知》(津职师大工发【2017】3号),组织了推荐评选工作。
经各二级分会推荐,组织部、纪检监察室、教务处、人事处综合审查通过,校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差额投票评选出3名候选人,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评选,最终评出我校2016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为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车艳秋同志。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7日至3月10日。
如有异议可直接向纪委(88181503)、组织部(88181528)和工会(28117057)反映。
校工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