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重点工作和上级工会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守“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潜心读书、精心育人。
二、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换届大会和年度会议。
三、负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负责受理教职工申诉,复核、调解和人事争议处理。
六、负责组织青年教职工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师服务社会和建言献策。
七、负责工会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选工作。
八、负责工会会员发展和管理。
九、负责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十、负责教职工慰问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年度体检和大病救助工作。
十二、负责困难或患病教职工帮扶慰问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文体社团管理。
十四、负责负责妇女工作;教职工子女服务工作。
十五、教职工婚育状况管理与服务。
十六、负责指导、协调附属高级技校有关工作等。
十七、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